1、如果仅仅是以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发生的欠款,则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法定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发生的债务由自己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欠款,需要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之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3、涉及到利用公司的相关资源来借贷的,则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无法偿还个人欠款,债权人可能也会主张用其股权进行清偿。
风险提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利,不得滥用法定代表人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资不抵债的话,可能法院会对其所在公司的股权实施冻结或者拍卖,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