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5:07:43
1、当事人在外地,起诉离婚应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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