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按期回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限期回单位上班。(2)经书面通知限期内回来上班的,应上报未上班期间可以按事假处理,不发给工资;上班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给劳动报酬。(3)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