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违约的救济手段:
1.行使失权程序,使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认股人丧失其权利
2.行使追缴出资权
3.损害赔偿
4.利息罚则
5.定金罚则
发起人出资违约的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既包括货币出资违约,也包括非货币财产的出资违约(如房屋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发起人出资违约时,其责任为:补足+违约+连带。此处“连带责任”的主体原则上限于公司发起人,不包括公司成立后新加入公司的股东。
3.上述责任主体的例外。
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