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
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