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风险提示:工商登记注意事项:
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容易出现材料错误、签字错误、经营范围填写不规范、身份证有效期过期、注册场地有问题等相关问题,为节省大家的时间,请务必多检查、多咨询,自己没时间去办理的可以委托创业伙伴或者专业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