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06:42:44
1、可以,非营利组织如果是以公益目的成立的,只会终止,不会破产,所以不能破产清算,如果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2、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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