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7 00:05:33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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