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的条件有什么(申请破产和解的条件)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4、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1:48:56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4、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相关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整。
债务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风险提示:因和解而终结的法律效力为: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剥夺的财产的管理处分权,重归破产人;因破产程序启动而对债务人发生的法律上的限制,因和解的旅行完毕而解除。债务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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