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6 08:55:43
1、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按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人民法院在对申请执行人的证据审查成立后发出债务通知书;第三人没有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严格地限定在执行程序内,代位执行在适用上以进入一般执行程序为必备要件。在财产保全时,可以针对第三人,但在强制措施上只规定了停止支付和提存两项,不具备全面的强制措施,所以要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区分开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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