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15:35:5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引起股权转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
三、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
风险提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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