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则享有股东资格。
2、判断是否成为公司股东要符合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为实际出资;形式要件就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登记为股东,或者工商登记为股东。
3、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风险提示:一般只要股权受让人,已经实际出资购买了股权,甚至已经已参与股东会、成为董事或监事,参与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就应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受让股权后,建议最好尽快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原股东不配合,或因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生纠纷,难以协商解决的,请专业的公司法律师咨询办理最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