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风险提示: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的债权。
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