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占有是否成立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必须是有权占有)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0 04:36:06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
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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