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履行抗辩为延期的抗辩,并不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请求,仅仅表明在对方履行之前拒绝自己的履行。解除合同是彻底地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同时履行抗辩则是在保持合同效力的情况下进行的。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并且双方当事人都希望维持合同的效力;而解除合同将终止合同关系,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回复到缔约前的状态。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仅仅使当事人获得暂时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但是并没有免除他的履行义务;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则不负履行合同的义务。
4、适用条件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如上所述;而解除合同需要双方的约定或者有法律的具体规定。
5、程序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条件成就时得任意行使;而解除合同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