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12:56:10
1、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3、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五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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