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人可否设立地役权(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

1、地役权是由不动产权利人设立的,用益物权人是不动产权利人之一,所以不动产用益物权人可以设立地役权。2、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5:18:42

1、地役权是由不动产权利人设立的,用益物权人是不动产权利人之一,所以不动产用益物权人可以设立地役权。2、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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