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是职工因疾病而必须休息治疗的医疗期,而年休假是在职员工法定享有的休假,病假与年休假不能相互折抵。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劳动者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对于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根据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风险提示: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