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嫌疑人被羁押的,银行贷款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为偿还。2、嫌疑人可以依法与他人达成委托代理协议,由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代为偿还银行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