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不成立不会影响担保。反担保可以称为求偿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当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如果债务人不提供反担保,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
风险提示:反担保具备的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