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23:15:02
1、可以。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要求转为自诉案件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确系被害人自愿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
2、被害人就这类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最高院等部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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