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的,即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2、但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和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则经法院认可后会被法院受理并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