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12:07:43
1、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其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
2、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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