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17:17:24
1、不适用。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2、受让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关于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是否适用善意有很大的争议,有部分学者认为涉案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应当一律追缴,返还给受害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