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自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章程是可以禁止股东资格的继承的。在公司设立之初,为了规避类似的风险,股东需要提前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放弃股权的继承权。之后任何股东去世,才可以取消股东继承人的股权继承权。
风险提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