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3 05:33:21

根据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风险提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