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的,赔偿责任归谁,要依据谁承担事故责任而定:
(1)如果是对方全责的,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乘坐车辆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限额的,由驾驶人承担超出部分;
(3)如果好意同乘的,可减轻驾驶人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