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9 08:29:03
无效。违法建筑作为不被承认权利的事实不动产,其转让不受法律保护,而以此为标的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经过补办手续变为合法建筑的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合同就归于无效。若在审理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违法建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则其补正为合法建筑,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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