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矿山企业的哪些事故采取预防措施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5、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5 22:41:26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6、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7、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风险提示: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九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