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伙人入伙的程序如下: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合伙成立后,非经合伙人全体同意,不得允许他人加入为合伙人。加入为合伙人者,对其加入前,合伙所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负同一责任。具体的入伙方法则有:向原合伙人购买股权,或是向合伙企业投入新的资本。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