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申报的时间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风险提示:债权申报需要提供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3:56:30

申报的时间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风险提示: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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