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已办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9 21:55:06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风险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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