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这样的:
一、选择管辖法院:
1、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失踪的、被劳教、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立案: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