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职工就真的没办法解除吗?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企业一样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19:34:04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企业一样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风险提示:实际用工过程中,一般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用人单位要有具体而又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体现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也可以通过单独签订录用条件协议的方式加以明确;
(2)录用条件需告知过劳动者,让劳动者知晓,用人单位不能“暗箱操作”、“内部控制”;
(3)单位要有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主要是指与录用条件相关联的绩效考核制度,劳动者的考核结果表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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