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清算就注销,债权人可以要求董事、高管对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吗

可以要求董事、高管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债务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0:47:47

可以要求董事、高管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风险提示:另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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