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董事、高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时增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此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除了公司债权人以外,公司或者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要求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董事、监事、高管,这些人员通常在企业中能独当一面,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大权,是企业赖以发展的支柱。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