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 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因此,员工无故旷工有可能被解雇。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