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票据贴现方式向出票人发放贷款,有何法律风险?

银行通过贴现取得票据,如其目的是为了出票人发放贷款,且明知该票据的签发、转让均无真实交易关系,则可认定银行与出票人之间构成通谋虚伪表示,所涉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不能取得票据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20:15:31

银行通过贴现取得票据,如其目的是为了出票人发放贷款,且明知该票据的签发、转让均无真实交易关系,则可认定银行与出票人之间构成通谋虚伪表示,所涉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不能取得票据权利。风险提示:虽然票据行为相对于基础法律行为而言,具有无因性,基础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不会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但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并非绝对,如果持票人取得票据的过程存在违法性,则可能丧失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票据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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