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分红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是指股东从公司的净利润中分得投资的利益,获得分红是投资者的最终目的,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或限制。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按何种比例分红,主要有两种方案:
一、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法修改之后,对于出资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注册公司时,股东的出资必须出资到位,而是允许股东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所以股东出资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种。按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比较公平合理,实缴越多分红比例越高,这样规定也有利于认缴的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可能早的缴纳出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二、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全体股东可以在章程或出资协议中对分红比例按何种方式确定,可以自行做出规定,法律予以尊重。例如,有的股东虽然出资少,但是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分红比例上可以高于出资比例。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是多数表决,防止大股东随意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风险提示:公司需要在分配分红收益前,应先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