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表决事项,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吗?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对表决事项,如果不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该股东会决议是否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0 18:52:50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表决事项,如果不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该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要区分具体的情形:
一,表决事项是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内容的,则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会议,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该决议即有效。但是,如果有任何一个股东对表决事项有异议的,则必须召开股东会表决。
二,表决事项不属于股东会行使职权的内容的,即使全体股东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也不能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必须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
风险提示: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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