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