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企业人力资源专业技能,及时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鉴定!
目前工伤认定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操作,企业HR千万要牢记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这条红线,及时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2、购买员工责任保险,转移企业用工风险。
为分散风险,同时不增加企业雇佣成本,企业可以为员工购买补充保险。“单位责任保险”是其中推荐的险种。
企业的责任,是指投保人受雇员工因受雇于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而致残或死亡时,承保投保人应承担的药费、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因医疗费用支付的诉讼费用。承保人主要是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支付伤残、死亡、误工、医疗等费用。
与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不同,员工不能为自己购买“企业责任保险”,而其受益人只能是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员工受偿后仍然无法免除企业主的工伤赔偿责任,或者被员工追偿不能认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主张折抵。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