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时隐瞒一些信息,单位能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如实说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则劳动合同无效。如员工隐瞒或编造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信息,单位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08:30:4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如实说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则劳动合同无效。
如员工隐瞒或编造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信息,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没有查询,或者是劳动者隐瞒的信息与工作无关,则不属于欺诈情形,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
风险提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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