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绩效奖还是年终奖,都不是法律规定的产物,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通过制度或合同的形式确立。
因此,如依法制定的制度或合同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和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
风险提示: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