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同时能否申请清算?

不能申请清算。实践中,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是解散之诉与强制清算之诉是不同种类的诉讼,前者是变更之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5:07:45

不能申请清算。实践中,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时,往往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但是解散之诉与强制清算之诉是不同种类的诉讼,前者是变更之诉,后者是非讼案件,不能合并审理。在股东提起解散诉讼时,公司解散的事实尚未发生,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应在公司解散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风险提示: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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