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申请乙级资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三)独立法人资格;
(四)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五)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六)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八)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法律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