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二)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6 02:28:22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二)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三)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风险提示:经过法定程序,债权可以转为普通股,也可以转为优先股。债转股对象和条件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权银行和企业根据国家政策依法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债权及股权价格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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