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57:20
1、行政处罚的扣押程序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可以判决被告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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