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11:09:35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风险提示: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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