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因自由择业主动辞职;二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存在《劳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0 21:25:54

用人单位可以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只有两种:
一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因自由择业主动辞职;
二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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